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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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至3月20日 |
3月24日 |
3月25日 |
珠海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
创意思维(100分,考试时间三小时):考核考生创造性潜能和思维发散能力。 |
设计表现(100分,考试时间三小时):考核考生从抽象概念到视觉形象转换和表现的能力。 |
七.录取原则
(一)广东省考生
1.术科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总分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3.进档考生综合术科校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术科校考成绩(按750分折算)×50%+文化考试成绩×50%。
4.英语成绩须达到75分(含)以上。若综合成绩相同,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按英语科目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
进档考生在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术科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含)以上。
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一)毕业证书:修满本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
(二)学位证书:达到培养要求后,可同时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Arts in Brand Design)。
九、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咨询电话:0756-6126582
传真:0756-6126995
电子邮箱:design@bnuz.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bnu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