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填报我院志愿,择优录取。
3.非艺术类专业,无需参加艺术考试,按照普通文理类招生。
(二)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录音艺术、动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总分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2.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 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新闻学、文化产业管理、广告学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按普通文理类招生,我院按各省规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七、学籍管理规定、毕业证书及就业
1.我院实行新生入学三个月复查制度,被录取入学的学生,入学三个月要对新生的德、智、体三方面的复查,合格者办理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学习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3.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者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4.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就业的原则。主要流向各类影视单位、各类型电影(电视剧)剧组、动画游戏制作企业、各大电视台、电台、文化艺术团体、报社、杂志社以及各大网站等。
八、 其它
1.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2.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九、联系信息
通讯地址: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邮政编码:266520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QQ群:222786347 咨询电话:0532-86703000、86936825
电子邮箱:1981788435@qq.com
学院网址:www.bfamc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