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占地3000余亩,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10亿余元,仪器设备总值2.6亿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49万余册;在校生近2.2万余人;专任教师1310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634人);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39个,本科招生专业55个,有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以及研究生推免权。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美术类专业 |
表演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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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专业名称 |
招生 |
高考 |
学费 |
序 |
专业名称 |
招生 |
高考 |
学费 |
1 |
环境设计 |
60人 |
英语 |
10000 |
1 |
表演 |
30人 |
英语 |
10000 |
2 |
视觉传达设计 |
30人 |
英语 |
10000 |
2 |
音乐表演 |
30人 |
英语 |
10000 |
3 |
产品设计 |
30人 |
英语 |
10000 |
3 |
舞蹈表演 |
30人 |
英语 |
10000 |
4 |
动画 |
60人 |
英语 |
10000 |
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0人 |
英语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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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8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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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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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当年的批复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文理科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表演类专业要求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
2、艺术类各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在本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无统考专业除外),有校考的省份须校考成绩合格。
4、我校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是否安排校考,以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凡我校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才能报考,按校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否则,不能报考。凡我校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考生可根据本省专业统考成绩及计划报考,要求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省专业统考满分成绩乘以70%以上(含70%,如辽宁省需要210分及以上),才能报考,按统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否则,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