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试形式
专业名称 |
加试形式 |
表演 |
(1)、语言类(曲艺)节目200分;(2)、才艺展示(形式不限)100分; |
音乐表演 |
(1)、演唱歌曲一首260分;(2)、视唱 40分; |
舞蹈表演 |
(1)、基本功素质能力测试140分;(2)、舞蹈剧目片段表演(自备伴奏) 160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自备稿件 200分;(2)、指定稿件播读100分; |
环境设计 |
素描、速写和色彩三科(总分300分)*注:请考生自备画具。 |
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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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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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六、艺术加试时间及地点
序号 |
省份 |
城市 |
报名及加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1 |
吉林 |
长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表演类专业:1月17日—18日 |
1月19日 |
2 |
安徽 |
合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月5日—6日 |
2月7日 |
3 |
内蒙古 |
呼和浩特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表演专业:2月6日—7日 |
2月8日 |
4 |
山西 |
晋中 |
太原师范学院 |
美术类专业:1月28日—29日 |
1月31日 |
晋中 |
山西传媒学院 |
表演、播音:2月25日—26日 |
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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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音乐、舞蹈:2月26日—27日 |
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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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山东 |
潍坊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山东省招考办指定网站报名 |
3月8日 |
6 |
河北 |
石家庄 |
表演类舞蹈专业在河北招考大厦 |
3月9日—10日 |
表演类:3月11日 |
表演类其他专业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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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专业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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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黑龙江 |
哈尔滨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黑龙江省招考办指定网站报名 |
3月16日 |
8 |
辽宁 |
鞍山 |
辽宁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
表演专业:3月16—17日 |
3月18日 |
注:具体各省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为准。 |
七、报名及成绩通知办法
1、电脑报名考点,报名时出示考生身份证和省统考艺术专业合格证;手工报名考点,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考生合格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三张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准考证,交纳招生考试费200元。
3、加试结束后,我校于2015年3月31日以后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各省校考考生加试成绩,考生凭本人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查询本人专业加试成绩。自网上成绩公示一周后,考生本人可以网上查询本人专业校考加试合格情况,合格考生可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合格证不再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