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以及教育部和山西省有关招生文件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商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山西工商学院
2、学院代码:13691
3、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99号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层次:本科
6、办学性质:民办
7、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体检要求
1、报考我院考生的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报考“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专科)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视力正常、男身高1.72m,女身高1.60m以上。
第五条、录取规则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4、我院艺术专业录取以各省统(联)考成绩为准。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所在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投档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5、各专业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
6、考生外语语种不受限制,但入校后仅提供英语教学。
7、在录取过程中,对于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8、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我院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确定其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
(2)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录取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9、学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或规定。
第六条、学生奖、助政策
1、学院对于高考成绩优秀的本科新生实行奖励政策。
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七条、收费标准
各专业均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八条、学历证书
1、学生学业期满,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
业,颁发“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2、本科毕业生如符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予资格,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条、其它
1、新生入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