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本着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结合2013年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天津医科大学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天津医科大学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医科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2
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广东路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的前身天津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政务院批准新建的第一所高等医学院校,著名内分泌学家、医学教育家朱宪彝教授为首任校长。1994年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合并组建天津医科大学。学校现任党委书记为张连云教授,校长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尚永丰教授。学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学校以研究型大学为发展目标,建设以医学为核心,以生命科学为主要依托的多科性医科大学。现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9894人,其中,本科生5329人,博士研究生428人,硕士研究生2871人,留学生1266人。
天津医科大学是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医学院校,也是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8个,博士生导师219人,硕士生导师727人。2002年、2008年,学校均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教授、学者。现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6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87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人,“长江学者”、 “千人计划”等进入国家级人才资助项目人员30余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中西医结合临床、肿瘤学、泌尿外科学、神经外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0个:中西医结合临床、肿瘤学、泌尿外科学、神经外科学与神经病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1个、研究所13个。
临床教学基地有7所大学医院、15所非直属临床学院,9所教学医院,1.5万余张教学床位。
学校聘请了108位世界知名医学专家、教授担任我校各学科的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学校先后与17个国家的73所大学建立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成立了“外国专家顾问委员会”。与瑞典卡洛琳斯卡大学分子医学研究中心合作共建CMM-Tianjin,与英国邓迪大学、美国费切伯格大学、美国M.D.安德森肿瘤中心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