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3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天津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的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网址:http://web.tmu.edu.cn/cn/jwch/recruit/index.htm
E-mail:zhaoban@tijmu.edu.cn
招生期间咨询电话:022-83336711
邮编: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