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
考生按学院的招生原则被录取后,将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第一志愿,按考生综合总分的次序实施第一次专业分配,对“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及服从志愿,按考生的综合总分次序实施第二次专业分配。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其它志愿又不服从者,如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学院将不予录取(建议考生填写服从志愿以提高录取机会)。
2007年以后,学院专业教学实行新的教学模式:第一学年学生进入专业平台学习;第二学年起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在专业平台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学业、个人志愿进入专业方向的学习。
(四)相关政策
1、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毕业生的待遇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系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大学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
3、解困助学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学年)。同时学院还设立了院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对于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分别有4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档。学院设有助学基金,分为3000元、2000元、1000元三个标准。另外,校友及社会人士还在我院设立“紫藤花开”系列助学金:“顾氏飞翔大学生助学基金”、“张氏兄妹大学生助学基金”等助学基金,用于资助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
4、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
学院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
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根据具体奖项确定。
捐赠奖学金:按捐资单位或个人的具体要求设置,现有捐赠奖学金为“杨明义、杨焕公益奖学基金”、“蒋凤白奖学金”、“朱新建艺术基金”、“魏本雄奖学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奖学金等。
5、就业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毕业生由学院推荐,用人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院毕业生素以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深受业界的青睐。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9%左右,学院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生创业激情高,创业能力强且创业项目大多与本专业或所学专业相关,部分同学已经在行业中产生一定影响。
6、继续学习途径
(1)“专升本”:依据国家规定,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全国成人高考考入本科院校,取得大学本科文凭。
(2)“专转本”:依据江苏省教育厅规定,三年制高职学生在第三年可经学校推荐、考核合格后进入本二院校就读本科,也可以报名参加江苏省“专转本”考试进入对口专业的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