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证券与期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计算机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商务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金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第六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商务日语、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中外合作办学(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普通本、专科录取规则
1、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3、专业安排:按照“志愿清”原则,按分数从高到低,以考生第一志愿为准,第一志愿专业名额录满,在二、三志愿安排,以此类推。所报专业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我校2012年在江苏省招生所有专业,对选测科目原则上不做要求。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报考我校本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以上,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学生,我校承认江苏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皓月大路1606号吉林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85300678760053387690594(传真)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