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会考等第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包括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保证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中(考生必须在录取之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出具获奖证书或比赛原始成绩)。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获得田径项目成绩(在县级以上运动会正式比赛、省体育特长考试中)达到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武术、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等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考生;
3.参加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取得艺术成绩80分(含)以上;或参加上海交通大学艺术特长专项测试获得复试准考证;或参加浙江大学艺术特长专项考核获得艺术特长生协议书;或在高中阶段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艺术特长测试获得A级证书。
(七)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
独立学院按办学成本收费,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按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学校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学、市场营销专业为16000元(人/学年),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生物工程、工业工程专业为17000元(人/学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自动化、质量管理工程专业为19000元(人/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为20000元(人/学年)。每学年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每间住4人为人均每学年1500元;每间住5人为人均每学年1200元)具体入住将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为鼓励学生学习上进,学院建立了奖学金制度、勤工助学制度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1)86836066
(二)传真:(0571)86836014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
(四)E-MAIL:zsb@cjlu.edu.cn
(五)院校网址:http://xdkj.cjlu.edu.cn
第十五条其他
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