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9.学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或规定。
10.对口升学本、专科按照考生志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生奖、助政策
1.学院对于高考成绩优秀的本科新生实行奖励政策。
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九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收费。
第十条 学历、学位证书
1.学生学业期满,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山西工商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其它
1.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一律予以退回。
2.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99号
邮 编:030006
网 址:www.sxtbu.net
电子信箱: sxgszsb@126.com
咨询电话:400-656-1986 0351- 7965792 7965790
传 真:0351-7965833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