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的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网址:http://www.tmu.cn/cn/jwch/recruit/index.htm
E-mail:zhaoban@tijmu.edu.cn
招生期间咨询电话:022-23542851
邮编:3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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