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授课20人 |
美术类统考 |
计划数为2013年拟招生计划,包含区内、区外计划,最终计划以2013年5月国家确定的正式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三、报考办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内蒙教招考普发[2012]49号)文件规定,我院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以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为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属于其它艺术类专业,我院承认内蒙古大学的该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学前教育本科专业必须参加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统考,并且成绩合格;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阅成绩合格与否。
四、政审和体检
艺术类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和体检工作分别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
五、录取规则
1.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3年音乐类统考(马头琴方向专业课考试的主试必须是马头琴)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联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马头琴方向、音乐表演方向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摄影专业等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3年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摄影专业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学前教育专业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3年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