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组织领导
(一)我院成立“天美人才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二)选拔、录取程序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学院纪委全程参与整个考试组织、招生录取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邮编:300141)
联系电话:022-26241719
天津美术学院网址: http://www.tjarts.edu.cn
天津美术学院享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