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雕塑、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要求无色盲,其他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我校2015年收费标准为:
学费:每生每年22,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及保障制度
我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贷学金。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录取考生中,美术统考成绩在本省统考排名前50名以内,或文化分达普通类专业一本线,或获得省部级专业大奖等,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可,给予6000-22000元不等的新生奖学金。上述考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审核确认还可享受住宿费免除优惠。在录取中已享受优先政策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网上咨询窗口进行网上咨询。
本校网址:www.siva.edu.cn
实验班报考信息,也可参考德稻教育机构网址:www.detaoma.com
招生热线(工作时间):021-67823033、67823034
八、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5年1月 9日
*本招生章程的解释权归上海视觉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