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校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如下: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可参照国内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据此,我校2015年各专业招生考试办法规定如下:
1、专业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门类艺术专业考试(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
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若有相应专业省级统考,考生应在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报考我校专业校考。 由我校组织相应专业校考的省市,录取时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依据;我校认可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录取时专业成绩以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各专业招生省市及专业考试类型见下表:
2、报考方式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进行。参加我校各考点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根据我校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2015年1月9日起可登录我校网站首页【招生在线】提前在我校网上报名,或者2015年春节后到北京、成都、上海设考点进行现场报名(请注意设考专业)。
SIVA-德稻实验班仅在我校本部设立考点,需按要求提前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3、考试科目:2015年我校各校考专业考试科目信息如下(具体考试规程,请查阅我校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统考达艺术本科线)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需达到本省市普通类专业本科线)为前提。各省市高招办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市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统一排序录取的省市,将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比例统一换算成750分,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除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外,其他各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大类(即专业考试方式及录取规则相同的一类专业)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方向调剂录取。专业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影视演艺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考生同时取得两种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第一志愿未达录取线,而所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进行择优调剂录取。
4、我校认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省市当年全体美术考生中排名前50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可报批审定后直接录取(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和SIVA-德稻实验班各专业除外)。录取时英语单科要求可以从原标准降低5分。(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录取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