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9日00:00至7月2日18:00,即高考成绩公布并划定相关录取批次最低投档分数线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本科和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二、录取批次顺序
(一)艺术类录取批次顺序为:
1. 美术类:(1)梯度志愿本科院校→(2)平行志愿本科院校A段→(3)平行志愿本科院校B段(独立院校和民办院校)→(4)兼报的文史、理工类本科院校(不含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5) 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6)兼报的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
2. 艺术类(不含美术类):⑴第一批本科院校→⑵第二批本科院校→⑶第三批本科院校→(4)兼报的文史、理工类本科院校(不含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5)艺术高职(专科)院校→(6)兼报的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
(二)体育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⑴第一批本科院校→⑵第一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⑶第二批本科院校→(4)兼报的文史、理工类本科院校(不含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5)体育高职(专科)院校→(6)兼报的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
(三)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⑴提前批本科院校→⑵国家专项计划本科院校→⑶地方专项计划本科院校→⑷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⑸第一批本科院校→⑹第一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7)第二批本科院校→(8)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9)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10)高职(专科)院校。
(四)中职单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⑴中职单报本科院校→⑵中职单报高职(专科)院校。
三、志愿设置
2016年除美术类梯度志愿、艺术类(不含美术类),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次及特殊类型招生未实行平行志愿,其他各科类(含体育类、美术类平行志愿院校)、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各科类、各批次志愿设置见附件《贵州省2016年高考志愿纸质样表(一)、(二)》。
四、平行志愿投档要求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体育类为综合分、美术类为专业统考成绩、文史、理工类为高考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左右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文史、理工类平行志愿高考合计总分相同考生投档排序规则为:当考生合计高考总分相同时,具有我省2016届普通高中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的考生位次排序在其他考生之前。若考生具有学考成绩,则学考总分高的考生排序在前。若考生学考总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其他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综合分相同,专业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考生专业分再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合计总分位次排序。
美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合计总分位次排序,若文化合计总分位次相同艺兼文考生优先。
五、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艺术类招生
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体育院校(专业)。
2.体育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填报志愿时,请考生仔细阅读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考生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详细了解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录取原则,准确填报志愿,避免影响录取。
3.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1)全省艺术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填报:①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②使用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使用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
(3)报考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其志愿填报在“美术类梯度志愿本科院校”或“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栏内。
4.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5. 今年,我省美术类除“梯度志愿本科院校”批次外,其他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梯度志愿本科院校”使用校考成绩或使用统考成绩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平行志愿本科院校A段” 、“平行志愿本科院校B段” 、“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 均使用统考成绩且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填报美术类志愿的考生,不可跨科类填报其他艺术类专业志愿,跨科类填报志愿无效。
6.音乐类专业。音乐类招生专业主要有:(1)音乐学;(2)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3)音乐表演;(4)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使用我省音乐类统考成绩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成绩(不分小方向)投档;使用我省音乐类器乐成绩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器乐成绩(不分器乐小方向)投档;使用我省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统考成绩的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小方向成绩投档。
六、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一)考生志愿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要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类别、批次、学校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填报志愿,并要按照填报志愿规定和程序填报志愿,认真细致的校对确认。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及要求填报志愿所造成的失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准考证上的密码是考生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的唯一凭证,请务必保管好密码,如果发现密码泄漏应及时向县级招办报告。否则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填报,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阅读所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该校的招生要求及录取原则等。
(四)填报外语、外贸类专业的考生,应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市(州)招生办指定的地点参加英语口试。未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该类院校和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五)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等专业的考生,须有本人徒手画一份(注明考生号、姓名),并要有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加盖的公章。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统一装入考生高中阶段档案袋内,供录取院校备查。
(六)每个批次的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请考生认真思考,表明意愿。
(七)“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批次中,有“211工程”院校,也有非“211工程”院校。公布招生计划时“211工程”院校用“★”号加以注明,同时公布“211工程”院校名单,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注意查询。
(八)“高职(专科)”录取批次中,有“国家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也有非“国家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公布招生计划时“国家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用“◆”号加以注明。
(九)“中职单报高职”与普通高职(专科)的考试类别和科目不同,因此两类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自己所报类别,不能跨类别填报。
(十)考生填报的志愿提交后,任何人都不得更改,违者按国家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十一)考生查询录取信息,可凭本人准考证和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http://gkzy.gzszk.com),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十二)各批次院校按规定投档后出现缺额的,缺额情况将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省招生考试院主页(http://www.gzszk.com)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补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