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及专业志愿设置:艺术类本科一批设1个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分为两个阶段录取,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和本科院校的其它艺术类专业,在本科二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各批次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设置:本科二批两个阶段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设批次服从志愿。
兼报: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
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其中,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
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我省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将于2016年6月19日开通,考生可根据今年的招生计划提前进行高考志愿预报,高考成绩发布后,再进行正式填报、调整和确认,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将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标注提醒并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为www.lnzsks.com)公布。从2016年6月19日开始到志愿填报截止,考生在我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中填报的志愿均有效。
高考成绩公布前,网报系统每天8:00—17:00开放,高考成绩公布后(除志愿填报截止当天外),网报系统每天6:00—23:00开放。
考生最终确认保存的志愿,或者网报截止后系统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考生的最终高考志愿,不能再进行改动,将作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
建议考生尽早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熟悉相关操作。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高考志愿,视为放弃高考录取资格。
艺术类“征集志愿”时间
(1)7月24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录取“征集志愿”
(2)7月24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二阶段录取“征集志愿”
(3)8月7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