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9-24 16:58:11   来源: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评论:0

  注意:以下说明如有变更,请以当年教育部有关政策及要求为准  一、学校简介  西安理工大学坐落于古城西安,属中央和陕西省共建、以
   注意:以下说明如有变更,请以当年教育部有关政策及要求为准

  一、学校简介

  西安理工大学坐落于古城西安,属中央和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的高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入选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实施"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高校、教育部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学校现设15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设有23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有3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技术推广中心、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7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5个陕西省工程研究中心、10个陕西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60年,1978年恢复招收研究生,1981年实施学位条例后,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分属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位授权点覆盖全部本科专业。学校还具有金融硕士(MF)、教育硕士(Ed.M)、翻译硕士(MTI)、工程硕士(ME,涵盖18个工程领域)、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授予权,并具有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单独考试权,是全国第一批可接受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试点单位。水利工程学科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21个学科为陕西省重点学科。建有水利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1年9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西安理工大学成立研究生院。这是陕西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精神,重点支持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实现教育强省战略目标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切实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我国西部地区高素质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及推进高新技术发展和成果转化的战略高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截至目前,我校已先后招收各类研究生20000余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13000余人,在学研究生6000余人,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为国家装备制造业、水利水电行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学校将继续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秉承"祖国、荣誉、责任"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知行统一"的办学理念,以成立研究生院为契机,不断加强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突出学校研究生培养特色,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与教育质量。当前,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内涵建设,立足陕西,服务西部,面向全国,正在为实现建设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培养目标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专业实践及应用为导向,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产物,它和学术型硕士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

  1、金融硕士(Master of Finance,简称MF)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2、教育硕士(Master of Education,简称Ed.M)旨在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教育管理领域高级专门人才。

  3、翻译硕士(Master of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简称MTI)旨在培养具有较强的语言运用能力、熟练的翻译技能和宽广的知识面,能够胜任不同专业领域所需的高层次、专业性、应用型高级翻译专门人才。

  4、工程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简称ME)旨在侧重于工程应用,面向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16年,我校在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水利工程等18个工程领域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

  5、会计硕士(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面向会计职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6、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简称MBA)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级管理人才。

  三、报考说明

  2016年西安理工大学拟招收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0名(含全国统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管理类联考考生),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审核下达计划数为准。现将报考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我校要求提交有进修过十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如属本条第1项中所列考生范围,则要求除具备(一)中所列条件外,在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笔试)2门报考学科大学主干课程:

  1、考生范围: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以上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

  2、加试科目:

  理学工学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理工) b.大学物理

  经济管理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理工) b.管理学基础

  文科外语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文史) b.现代汉语

  艺术学门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文史) b.中外艺术史论

  (三)报名参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报考金融硕士、教育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以及会计硕士的考生应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报考会计硕士、金融硕士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金融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基础的考生。报考在职双证会计硕士的考生须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必须以定向形式报考。自2016年开始我校对招收的在职双证会计硕士与全日制脱产会计硕士实行统一报考,分类划定复试线、分类录取、分类培养。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金融硕士、教育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的考试方式均为全国统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考试方式为管理类联考。

  (四)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在报考前需提交以下报考材料进行审批:

  (1)《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审批表》。

  (2)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

  (3)相关领域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五)报名参加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公布的《西安理工大学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推荐与接收条件,详情请参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文件及通知。

  1、除工商管理硕士外,我校所有学术型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本目录中学科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15的学科专业(即水利工程一级学科)均可招收直博生。

  2、拟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并占其所在本科院校推免生计划,占我校2016年的研究生招生计划。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8000元/生·学年),并在第一年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同时有机会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学年)及研究生创新奖励等系列奖助。

  (六)报名参加优秀生源预选拔暨创新能力认定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优秀生源预选拔要求,详情请参见我校另行发布的优秀生源预选拔暨创新能力认定的有关规定及通知.

  四、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入"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正式网报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点选择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省(区、市)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②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MBA))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指定的社会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③凡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同等学力考生以及报考我校艺术与设计学院设计学学科、工业设计工程领域的考生,必须选择西安理工大学作为报考点。

  (3)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要求

  ①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参考我校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验证或认证办法》查询、认证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②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

  (4)考生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①考生须按照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并正确选择报考点,牢记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凡因考生个人原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②考生网上报名时导师的选择:登陆"研招网",进入我校2016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系统,根据学术型硕士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与导师姓名的对应结果,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对应的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即选定拟报考的导师;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选取研究方向,可将拟报考导师姓名填写在第一个"备用信息"栏内。

  ③考生只可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或领域)。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需进行调剂的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④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奖惩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⑤请报考我校考生在第二个"备用信息"栏内填写复试专业课科目的代码及科目名称(科目代码+科目名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现场确认:所有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等,到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现场摄像等。凡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报。

  (2)现场确认地点: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请各类考生届时关注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有关现场确认公告及程序要求。

  (3)其他注意事项

  ①符合基本报考条件的单独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应于现场确认前填写提交《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审批表》,经由拟报考导师、学科带头人、研究生主管院长签署意见交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方能现场确认。

  ②我校鼓励有一定的专业背景、有明确的学科研究方向和研究规划的、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积极报考,但仍然建议报考学科门类跨度较大的考生(如跨学科报考金融硕士、教育硕士、会计硕士、法学硕士等),应提前与拟报考导师、学科或学院沟通,以免造成复试不理想而不能录取的不良后果。

  (二)"准考证"下载打印

  2016年继续施行考生自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在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在使用期间"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

  (三)初试安排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8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3、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详见准考证说明;对在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点的考生,考前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一区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陆我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xaut.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学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2、对通过我校2016年优秀生源预选拔并获得我校颁发的创新能力认定证书者,如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其统考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公布的2016年复试A类线,可不用再参加复试,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直接录取。

  3、备考期间请广大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

  五、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工商管理硕士基本学制为2.5年。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西安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遵照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收费规定标准收取: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以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会计硕士、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2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全程学费6万元/生(每生每学年约24000元)。

  3、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多元奖助体系,依据《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理学〔2014〕38号)规定,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生每年8000元助学金;按照《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理学〔2014〕37号)规定,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都有机会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生)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生·年、二等5000元/生·年,覆盖面约50%)。此外,还设立有研究生新生奖励、创新奖励、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等,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七、其他说明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招生学科详见附表1,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类别详见附表2;全日制工程硕士招生领域详见附表3,请考生注意查看。

  2、招生人数中包括推荐免试生人数,推荐免试生人数将以国家最后确认录取的人数为准。

  3、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

  4、学生住宿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5、本简章如有变更,请以当年国家教育部有关政策及要求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代码

  (一)招生单位代码:西安理工大学-10700

  报考点 代 码:西安理工大学---6136

  (二)各招生学院代码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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