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有12个教学单位和网络管理中心、教师教育实训中心等直属单位。有教育硕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小学教育7个学科方向研究生培养点,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3个,校级重点学科6个,校级工程(研究)中心6个。
学校与宁夏大学联合办学,同东北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和斯里兰卡东南大学、印度沙迪大学、英国东泰晤士学院、韩国又松大学等国内外高校有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同湖北大学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
一、招生类别与专业领域
招生类别: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领域: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思政)、小学教育。
拟招录人数:100人。分专业计划人数:学科教学(语文)20人,学科教学(数学)15人,学科教学(英语)25人,学科教学(物理)10人,学科教学(化学)10人,小学教育10人,学科教学(思政)10人。具体招录名额以教育部下达当年计划数为准。
二、培养目标
适应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掌握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学科教学与管理理论,培养“乐教懂教,善教会管”,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的教学研究型教师及管理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五)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 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后向我校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⑤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②、③、④、⑤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教务部门提供)。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6.非应届考生须具有教育管理部门、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或幼儿园等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
五、报名方式
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
2.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
1.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12月27日。
2.报考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如下: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八、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B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yjsh.nxtu.cn/)进行查阅。
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学费、学制、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为8000.00元/年。
2.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生完成所修课程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具体以下达的指标为准)、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具体以自治区、学校当年文件标准为准)、助学贷款、三助岗位,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十一、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53
通讯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文化巷宁夏师范学院文苑校区
邮政编码:756000
联系部门: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办公地点: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楼403室
联系电话:0954-2023221
E - mail:nxsfxyyjs@163.com
网 址:http://yjsh.nxtu.cn/
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