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
2、音乐表演
3、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4、广播电视编导
二、考试地点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2016年1月11日、1月12日报名,1月13日考试。
四、考试内容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考试内容分四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自选其中一项。即:
1、钢琴(考生自选一首作品),满分100分;听音模唱,满分60分;旋律视唱,满分40分。
2、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不限,考生自选一首作品),满分100分;听音模唱,满分60分;旋律视唱,满分40分。
3、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乐器不限,考生自选一首作品),满分100分;听音模唱,满分60分;旋律视唱,满分40分。
4、舞蹈(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不限,考生自选成品舞3—5分钟),满分100分;节奏模仿,满分40分;基本功展示,满分60分。
广播电视编导
面试(100分):1、自我介绍(40)2、才艺展示(40分) 3、考官提问(20分);笔试(100分):编写故事
五、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持当地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及本人身份证,同一底片的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准考证。
六、咨询电话
0436—3555068,3555050 3555055(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