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提高法律意识,遵规守纪,诚信应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二是加重对非法出售、提供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新增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处罚措施。四是加大了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作弊器材的行为的惩处力度。
请考生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切勿以身试法。
2、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罚作了明确规定。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掌握相关内容,避免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给考试带来损失,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3、省考试院《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对考试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请考生提前学习,认真遵守执行。
4、为确保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本次考点均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内均设置电子监控设备、手机屏蔽设备、无线耳机探测设备、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考生指纹识别仪等设备。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将对各考点周边进行监视和巡查,随时查处各类利用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违纪作弊的行为。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往年,有个别考生图方便,将手机藏在身上并没有使用,但由于手机设置问题造成手机铃响,这种现象都被按照作弊处理,并取消当年高考各阶段的相关成绩,对考生来说是极大的损失,请考生务必小心,坚持不携带手机参加考试。
(三)保持身体健康,以最佳状态迎接考试。考试期间请考生尽可能减少上厕所,以免耽误时间。如考生本人有容易突发的疾病,家长应尽可能在校外陪考。
(四)沉着仔细,规范考试。要准确理解试题要求,避免因错误理解和疏忽大意影响考试。考试期间,要保护好条形码,保持答卷非作图区域干净整洁。除规定的填写考号、姓名的信息栏外,作图区一律不允许签名、盖章。考试时,考生要服从监考教师指挥,按规定在答卷指定位置加按右手食指手印。
五、考试期间市招考办举报电话:85786201。
预祝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一: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若准考证损坏、污涂,则禁止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必需的文具(画板、画架、铅笔、橡皮、水粉、马扎、图钉、小水桶等),不准将任何参考资料和具有记忆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
二、考生在考前15分钟由监考人员带入考场,将准考证固定在画板右上角以便查对。
三、考生迟到15分钟不准入场,考试9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不交卷不许离开考场。
四、答卷不得留边框,不得用胶带纸固定,一律用4个图钉固定四角(图钉自备)。
五、答卷信息栏之外的地方不得署名或加盖名章,不准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从事与考试无关的其他活动,交卷后立即退出考场。
七、考生不得使用定影液及同类产品喷涂答卷或画面。
八、不得损坏、揭换信息条,不得污染考生信息条上的任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