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级批准,我校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下合称广编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将单独组织专业测试。现将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5年广编类专业拟在安徽省内拟招收80人(广播电视编导41人、戏剧影视文学各39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40人
注:(1)艺术文、理兼招,计划如有调整,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2)办学地点在黄山学院校内;(3)根据我省物价部门文件规定,学费标准为:7000 元/人/年。
二、招生范围
安徽省内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
三、文化课考试
考生必须报考艺术类,文化课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四、专业课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一)专业课的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21日。
专业课考试时间:
广编类:2015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15年3月22日下午14:00开始
(二)专业课报名、考试地点:黄山学院南校区内(屯溪区西海路39号)
(三)报名方法:一律面报,不接收函报。①考生须持艺考证报名(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艺考证或考生号);②填写《黄山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③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④交纳报名考试费150元(如果兼报广编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名费300元)。
(四)考生政审、体检按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规定进行。
(五)专业课命题和考试由黄山学院组织实施。
1、广编类:①文学基本知识、②影视艺术常识、③写作能力测试、④文化现象评论等四部分。总分20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①形态仪表20分、②指定稿件播读80分、③指定问题即兴评述100分。
(六)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后,由学校公布。
(七)合格证选用范围:凡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同学可报考我校相应专业,广编类可兼报。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原则为:凡取得我校广编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 注:(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
六、专业课考试违规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七、人才培养方式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规律,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化培养,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统一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八、其他事项
考生在黄山火车站可乘12路公交、汽车站可乘出租车到南校区、自驾可从黄山市2号高速出口前行500米即可到达。
校址: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南校区) 邮编:245041
联系单位:黄山学院招生办
电话:0559-2546568(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