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黑龙江(音乐表演)艺术类考生只须参加所在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我校不另行组织校考,承认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2、河北省、黑龙江省(环境设计)、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所报考专业属所在省统考专业范围,还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本科合格成绩。我校在各省设置的考点,只受理该省份考生报考,考生不得跨省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3、校考科目及分值
(1)美术类
素描(头像)150分、色彩(静物)150分,满分300分。
(2)音乐表演
声乐方向:演唱(民声或美声)曲目两首,满分300分,
器乐方向:钢琴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满分300分。
(3)广播电视编导
即兴演讲(评述)100分,艺术特长50分,影视作品分析150分,满分300分。
4、校考科目、时间及地点
(1)黑龙江
科目:环境设计
时间:3月12日
地点:哈尔滨华德学院
(2)河 北
科目: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环境设计、绘画
时间:环境设计、绘画 2015年2月27 日
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 2015年2月28 日
地点: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3)山 东
科目: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环境设计、绘画
时间:2015年2月27 日
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
注: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以各省、市招考办公室公布为准,我校不另行通知。
5、校考成绩公布方式
考生于2015年4月25日后到渤海大学(简称渤大)招生网(http://www.bhu.edu.cn)查询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