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音乐学术科单考只设湖南省1个考点,指定招生区域生源必须跨省到湖南省参加考试。
2. 音乐学(声乐)术科单考考试总分为300分——形象气质考察(30分)、视唱练耳(60分)及主科(210分)。【A.视唱练耳采用面试的方式,考生进行节奏模仿、和声音程与和弦模唱,并视唱五线谱一个升降号调内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B. 考试备考曲目共两首,由考生提供,范围是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C.声乐主科由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曲目由主考决定。】
音乐学(器乐与钢琴)乐器种类仅限钢琴、二胡、琵琶、竹笛、小提琴、手风琴、长笛,考试总分为300分——形象气质考察(30分)、视唱练耳(60分)及主科(210分)。【A. 视唱练耳采用面试的方式,考生进行节奏模仿、和声音程与和弦模唱,并视唱五线谱一个升降号调内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B.器乐主科由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两首,其中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练习曲抽查片段),曲目由主考决定。】
3.招生专业、招生区域、招生计划、考试地点、时间等。
招生专业 |
招 生 区 域 |
报名、考试地点 |
报名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招生计划 |
音乐学(含声乐、器乐与钢琴) |
湖南、海南、重庆、贵州、安徽、甘肃、山西、吉林、辽宁、广西、湖北、江西、福建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 |
2014年2月6日-2月7日 |
2月8日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