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联)考测试。凡所在省市统(联)考测试未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可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同时我校也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如遇不允许我校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
我校表演艺术(曲艺表演)专业只承认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成绩。
校考专业测试:
考试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考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初试); 2015年3月22日(复试)
考试内容:
表演艺术(曲艺表演):语言能力测试、无实物命题表演、才艺展示(曲艺、魔术、模仿类优先)、曲艺常识问答。
表演艺术(幼儿艺术方向):专项测试(考生可选择声乐、器乐、舞蹈任一方向参加专项测试)、即兴语言组织表达、色彩与简笔画、职业心理测评。
主持与播音:形象气质展示、语言能力测试(自选内容,体裁不限)、即兴语言组织表达、才艺展示。
音乐表演:专项测试(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测试)、乐理测试、音乐素质测试(听音、视唱)。
舞蹈表演:基础项目测试、动作模仿、即兴舞蹈、舞蹈剧目片段表演、节奏测试。
模特与礼仪:形体测量、形体观察、T台表现(音乐节奏感和艺术表现力)、才艺展示(舞蹈、健美操)、语言表达能力。
报名办法:
1、考生须先登录学院网站的招生就业专栏进行网上预报名。
2、完成网报的考生可于2015年3月2日起至考试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同时审验报考资格、缴纳报名考务费、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
①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一寸蓝背景免冠照片四张(每张照片背面注上考生姓名);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
⑤带有以“15”开头的14位考生号的各类准考证(复印件);
4、若考生进行了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的,视为无效。
5、如遇特殊问题的,及时将情况反馈至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