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考试
1.承认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空乘专业类联考成绩
河南、贵州、江西省份考生凭本省空乘类专业联考成绩报考我校。
2.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音乐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舞蹈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专业面试
辽宁省已取得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湖北省已取得省级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参加专业校考),可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现场参加专业课报名考试,不接受函报,不得跨省参加考试。
(1)专业面试报名地点、时间和招生范围
考 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招生范围 |
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
1月19~20日 |
1月21日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 |
辽宁省 |
华中农业大学 |
2月24~25日 |
2月28日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一号 |
湖北省 |
我校有权根据报名情况于报名第二天提前终止报名工作。
(2)专业面试内容
①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②面试内容为形体五官、风度举止、动作反应、普通话、英语表达能力、服务态度测试、才艺展示等(器材自备)。
考生须素颜,报名后考生按校考考生须知着装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其中,初试要求男生穿着四角短裤和坎肩背心、女生穿着短裙和坎肩背心)。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2014年3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反映其符合教育部高考体检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的体检情况和证明,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3)报名须备资料(复印件概不退还)
①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②考生本人户口所在省份艺术类高考考生报名号及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统考未涉及省份除外)、复印件各一份。
③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3张。
考点实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可不必交复印件及照片。
(4)考生凭本人“三证”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即: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准考证。
(5)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6)报名时考生须认真填写、确认个人的信息,凡由于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文化课考试
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