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音乐学、学前教育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本科)
1、主项和视唱面试,练耳和乐理笔试。
2、考试总分300分:主项100分,视唱100分,练耳50分,乐理50分(注:主项和视唱在同一考场考试,练耳和乐理为一套综合试卷)。
序号 |
考试科目 |
具体内容 |
分值比例 |
相关要求 |
1 |
主项 |
声乐、器乐、键盘(钢琴或手风琴)任选一门,演唱或演奏一首自行准备的曲目 |
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以100%计入总分 |
主项伴奏自备;视唱给30秒的预备时间 |
2 |
视唱 |
抽唱指定曲目一条(五线谱或简谱) |
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以100%计入总分 |
|
3 |
乐理 |
笔试,内容有音的分组、记谱法、常用记号、音程、和弦、音值组合 |
满分50分,100%计入总分 |
要求用黑色或蓝色字迹碳素笔答卷 |
4 |
练耳 |
笔试,内容有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 |
满分50分,100%计入总分 |
(二)音乐学专业(马头琴方向)考试科目及要求(本科)
1、演奏一首自行准备的曲目,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以100%进入总分;
2、视唱、乐理、练耳与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相同。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专业考试采取指定稿件朗读、自备文学作品演播、即兴评述等三个方面进行考试,考试总分为300分。
1. 指定稿件朗读:抽取指定一条稿件播读。(80分)
2. 自备文艺作品演播:演播自备文学作品一篇,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项均可,要求脱稿背诵,限时2分钟(满分120分,包括形象气质20分)。
3. 即兴评述:当场抽取题目即兴评述,限时2分钟(80分)。
4.艺术特长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可进行模仿、表演、小品、歌唱(清唱)、舞蹈、艺术体操、魔术、器乐演奏等任意一项进行展示,考试用具自备,限时2分钟(20分)。
专业类别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音乐学 |
2012年1月3日—7日 |
1、2012年1月3日、4日、5日我院在内蒙古师范大学所设报名点报名。 |
2012年1月8日—12日,其中9日上午9点至11点为笔试时间 |
主项、视唱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逸夫艺术楼,笔试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综合教学楼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2012年1月9日、10日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综合教学楼206教室报名 |
2012年1月11日—13日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综合教学楼5楼 |
注意:笔试以外其它专业课面试时间为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