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本简章公布的日期进行各专业的招生初试、复试及三试。如有特殊情况,以学院招办的临时通知为准。
2、各专业考试教室、考试结果的公布时间、办理复试及三试手续的时间均在《考生须知》中公布。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3、各专业考试项目进行顺序及方式于初试前一天公布在我院招生办公室的公告栏内。考生的考号于初试当天早上公布。考生报名后,根据《考生须知》中的要求,按各专业考试规定的初试时间,携带准考证到招办指定地点领取考号,进入考场,校内专业考试从早上8:00开始。特殊情况以招办的临时通知为准。
4、4月15日前在www.bda.edu.cn“招生信息”中公布考试成绩和专业名次。专业考试通过者,根据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文考通知书》,将不再以信件方式寄发。专业考试淘汰者,将查询到相应成绩,不再提供打印等其他功能。请考生认真阅读网站上的提示说明操作,以便高考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5、凡考生所在省要求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其报名、考试时间以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日期为准,考试科目按考生所在省规定的科目进行。
(二)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