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层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专业介绍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表演专业于2016年由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是为民用航空及交通服务业培养专门人才的全日制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该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精通国内外民用航空服务(空乘、空保、安检、值机、要客、票务等)及交通运输服务(高铁、动车、游轮)等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具备较高外语水平、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适合民用航空及交通运输业需求与发展的高级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该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表演、形体训练、管理学原理、现代服务学、公共关系学、中国民航发展史、民航服务礼仪、民航乘务员基础、民航服务英语、民航客舱设备操作实务、民航客舱服务与管理、民航客舱安全管理、航空卫生保健与急救等。
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际及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担任民航乘务员、民航安全员或从事安检、VIP服务、值机、票务、海乘、铁乘等工作,也可推荐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业和高等院校从事管理、文秘等工作。
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三、招生计划
表演专业2016年拟招收河北省生源考生100人。
四、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考生;
2、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3、男生身高175cm~185cm,体重(kg)=[身高(cm)-105]*(1±10%);
女生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1±10%);
4、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其它身体条件按照国家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条件要求执行。
五、招生办法与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河北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参加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表演专业校考,校考面试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且航空体检合格;
3、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4、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六、其他说明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表演专业,由我校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培养。2016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与录取规则请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