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2.符合教育部2016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要求及考试地点
1.山东省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的考生;黑龙江省报考我院美术类的考生必须取得该省《2016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并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就近到我院派出的招生考点报名,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 内蒙古自治区内符合艺术类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书法学专业。报名考试地点设在内蒙古艺术学院。
3.其他省区的考生按该省区的有关要求报名考试。
三、本校自行组织考试科目
1、音乐专业
(1) 主考科目自选一首(声乐、器乐、舞蹈自带伴奏)。
(2) 视唱(口试)。
(3) 非声乐考生加试声乐(参考分)。
(4) 考生可加试钢琴、器乐或舞蹈(参考分)。
2、美术专业
(1) 素描
(2) 色彩
3、书法学专业:
(1) 临帖:从组织方提供的经典楷书、隶书字帖若干复印件中选一件为范本(一般不超过30字),按原有结构、章法临帖;测试时间为90分钟。组织方提供四尺三开宣纸。笔、墨、砚台和书画毡等工具由考生自备。
(2)创作:从组织方提供的若干首诗词中(一般每首不超过30字)任选二首,各创作一幅书法作品,要求一幅用楷书(含魏碑)、隶书中任选一体,另一幅用行书、草书二体中任选一体。测试时间为120分钟。组织方提供四尺三开或对开宣纸。笔、墨、砚台和书画毡等工具由考生自备。
四、录取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音乐类、美术类以自治区统考成绩折合,书法学以校考成绩折合,按专业课成绩乘以40%与文化课成绩乘以60%之和按志愿清方式录取。黑龙江的美术类考生;山东的美术类、音乐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我院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区的艺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联考成绩,若无省区专业课联考则承认其他同层次本科院校专业课合格证,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报名时间、地点
序号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招生专业 |
备注 |
1 |
哈尔滨华德学院 |
2016年25日-26日 |
2015年1月27日 |
美术学 视觉传达 环境设计 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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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淄 博 |
见山东省招办通知 |
2016年2月21日
|
音乐学 美术学 视觉传达 环境设计 摄影 |
|
3 |
呼和浩特 艺术学院 |
2016年2月23日-24日 |
2016年2月 26 日 |
书法学 |
六、相关要求
1. 术科考试现场如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