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制 |
音乐表演 招生计划30人 |
钢琴 |
四年制 |
声乐(美声) |
五年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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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乐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
四年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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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乐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大号、圆号、长号) |
四年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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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音乐启蒙 |
四年制 |
说明:音乐表演专业招生不做分省计划。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方向的合格生人数。报考小提琴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中提琴。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从被处分之日起,至高考报名开始之日止)。
其他按国家规定不能报考的学生。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登录中国人民大学阳光招生信息平台(www.rdzs.com)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2.缴费:按北京市审批标准,我校专业测试收取初试费100元/生,复试费80元/生,三试费(乐理和视唱练耳)80元/生。其中,初试费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缴纳,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二试、三试费根据考试进度在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缴纳后,概不退还。
3.报名材料:按报名系统要求用A4纸打印《报名表》,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依次将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省级统考合格证书复印件粘贴于《报名表》后。报名材料无需提前邮寄,请妥善保存,于报到时交由工作人员查验。其中,考生所在省份不发放合格证书的,需打印考试成绩;统考成绩未出的,需提供准考证。
考生需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未入学的,取消校考成绩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报到及专业测试
1.报到时间和地点: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的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和报名材料于2016年3月4日10:00-17:00到我校艺术楼(学生活动中心对面)报到。报到当天进行现场拍照,故不能代报,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测试时间和地点:测试地点安排在我校校内,具体测试时段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方式: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和三试。
4.考试内容:
(1)专业演奏
专业方向 |
初试曲目 |
复试曲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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