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
类别 |
专业(方向) |
人数 |
学制 |
学历 |
招生 科类 |
招生 地区 |
备注 |
美术学院 |
美 术 学 类 |
美术学 |
108 |
四年 |
本科 |
文理 兼收 |
湖北、北京 河北、内蒙古、江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云南、 陕西
|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前三学期按大类教学,第四学期根据个人兴趣和学校分流管理办法,再确定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即单独成班,不可转专业。 |
绘画 |
||||||||
公共艺术 |
||||||||
设计学院 |
设 计 学 类 |
环境设计 |
424 |
|||||
产品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100 |
备注:①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 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湖北省计划不分地区,面向全省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②录取时文理科计划合并调剂使用。
③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修读学分缴纳课程学分费用。每学年学费约为10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学费约为25000元。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④所有学生进校后可按学校要求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第二学位。
二、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所在省(市、区)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如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了相应专业统(联)考,还必须取得所在省(市、区)相关专业的合格资格。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或有关专业测试报考证(非计算机网络报名的省(市、区)考生还须携带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一寸照片三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上海市考生,报考一个专业方向者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20元,兼报者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80元;其他省份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80元,对报名考试费另有规定的省(市、区),按当地标准执行。
3、所有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
四、考试办法
湖北省考产生只须加“2016美术与设计学类全省统一考试”,统考成绩即为报考我校的专业成绩,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课考试。
其他省(市、区)的考生必须取得所在省(市、区)相关专业的合格资格外,还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五、考试科目与要求
省份 |
专业(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 |
北京、河北、内蒙古、江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云南、陕西 |
美术学类 设计学类 公共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素描 |
人物头像默写,时间150分钟,8开素描纸,分值100分。 |
速写 |
人物速写,依据图片模拟写生。时间30分钟,8开素描纸,分值100分。 |
||
色彩 |
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