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学历 |
学制 |
招生科类 |
招生人数 |
招生地区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28人 |
湖北、山东、 河北、黑龙江 |
备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注:湖北省计划不分地区,面向全省统一排序招生。)
2.录取时文理科计划合并调剂使用。
3.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修读学分缴纳课程学分费用(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每学年学费约10000元。学生进校后可按学校要求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第二学位。
二、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所在省规定的报名条件,男生身高1.75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5米(含)以上者,均可报考。若考生所在省组织了相应专业统考,还必须取得所在省相关专业的合格资格。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或有关专业测试报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2.交纳报名考试费:每生180元。对报名考试费另有规定的省区,按当地标准执行。
3.湖北省考生只须参加“2016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不再组织专业课考试。
4.山东、黑龙江、河北省考生需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参加报名考试,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
四、报名与考试地点
省区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备 注 |
山 东 |
潍坊市招办(潍坊市) |
1月18日-29日 |
2月17日 |
网上报名(详见考点通知) |
黑龙江 |
哈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 |
1月14日-15日 |
1月19日 |
|
河 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石家庄市) |
2月28日-29日 |
3月1日 |
现场报名 |
五、考试科目、要求和分值
湖北省考生只须参加“2016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即为专业成绩。
其他省份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初、复试一并进行。考试过程全程录像,不允许化妆。实行现场抽题面试。
1.稿件播报(限时2分钟,占30%);
2.即兴评述(限时3分钟,占30%);
3.模拟主持或现场报道(限时5分钟,占40%)。
六、专业合格确定办法
山东省、黑龙江省、河北省按校考专业成绩,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和专业合格名单。
七、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文化控制线,且填报我校志愿的专业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80%+专业考试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适当考虑男女生比例。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志愿优先、结合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学生。
八、有关事项
1. 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将于4月上中旬公布,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