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类 |
分流专业 |
学制 |
计划 |
考试科目(满分分值) |
设计学类 |
产品设计 |
四年 |
90人 |
1、素描(150);2、色彩(90);3、色彩创意(60)。(注意:专业考试期间请自备画具,包括小型画板、铅笔、橡皮、水粉笔、水粉色颜料等。) |
美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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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东南大学按专业类招生,学生进校学习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二、报名条件
1、符合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有较强的美术基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及东南大学相关补充规定,非色盲、非色弱。
3、须参加生源地省级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三、报考程序
1、生源属北京、福建、江西、河北、河南、湖北、山东、浙江省(市)的考生,必须参加东南大学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科目校考,江苏省生源只需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
2、考生按规定时间在东南大学指定的生源地报名点,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参加东南大学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科目校考,不得跨省报名参加校考。
3、各生源地报名、考试具体安排,请关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或咨询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
4、校考成绩于2016年4月5日左右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5、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将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的比例向生源所属北京、福建、江西、河北、河南、湖北、山东、浙江省(市)的考生发放,按考生在校考报名表中填写的地址信息寄送。
四、录取原则
1、总分计算方法:总分=(专业考试成绩×40%+高考文化课成绩×60%)×2
2、考生在高考填报学校志愿时,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持相应证书进行。
3、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情况下,由所在省(市)进行招生院校投档,对投档至东南大学的考生,按总分进行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未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4、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五、东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六、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1、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2、东南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025-52091106, 025-83792910
传真:025-52091119
网址:http://arts.seu.edu.cn
电子信箱:yishuxueyuan@seu.edu.cn
3、监督电话:025-83792682
附件:2016年各省考点考试安排
省份 |
日程安排 |
考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