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符合2016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且具备下列条件:
1.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
2.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1月11日开通)的方式,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预约考试时间段。考试需自行打印《武汉大学表演专业报名表》(以下简称表演报名表)和《武汉大学表演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2月29日18:00
考试时间:2016年3月4-6日12:00(初试),2016年3月7-8日(复试)
考试地点:武汉大学艺术学系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的表演专业报名表(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表演专业初(复)试准考证、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照片相同)。
1.初试,满分100分。
(1)朗诵(自选诗歌一首,时间限在2分钟内);
(2)声乐(清唱歌曲一首,时间限在2分钟内);
(3)形体展示(形式不限,时间限在2分钟内)。
2.复试,满分100分。
(1)台词(自选除诗歌以外的其他文学体裁,如:散文、故事、小说片段、戏剧人物独白等,时间限在3分钟内),满分25分;
(2)表演(命题表演),满分25分;
(3)声乐(清唱歌曲一首,不同于初试曲目,时间限在3分钟内),满分25分;
(4)形体(形体片段、基本功测试,时间限在3分钟内),满分25分。
说明:考试时,所有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得化妆,不得穿裙装。
(六)合格证发放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的《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七)录取办法
获得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60%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其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有关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6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还需参加并达到其规定的成绩要求;对于上海市等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考生,我校将按当地相关办法执行。
3.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若艺术类考生所在省的高考成绩满分分值不等于普通类考生的满分分值,我校将对该省一本线按比例进行折算(四舍五入取整),再依照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要求执行。
5.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