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音乐类统考专业的录取,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术科统考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与术科成绩均相同时,以文化成绩排位先后次序录取。
甘肃省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策划方向)、广东省表演(服装表演方向)校考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术科校考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术科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与术科成绩均相同时,以文化成绩排位先后次序录取。
我校术科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及专业志愿优先。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友情提醒:惠州学院自2014年起,取消省外美术、音乐专业校考,仅在广东、甘肃组织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策划)或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校考。所以,省外美术、音乐考生仅可参考2014、2015年录取分数线,广东省美术、音乐、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策划)或表演(服装表演)以及甘肃省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策划)或表演(服装表演)专业仍可参考历年录取分数线。敬请广大考生在参考往年录取数据时,谨慎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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