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编导)、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表演(影视表演)、表演(公演艺术管理)
贵州:表演(公演艺术管理)、录音艺术、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新闻编导、新媒体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文艺节目主持、新闻节目主持、口语传播)、表演(影视表演)、表演(声乐表演)、表演(社会舞蹈与影视传播)
陕西:表演(影视表演)、表演(歌舞剧表演)、表演(演出艺术管理)、表演(声乐表演)、表演(社会舞蹈与影视传播)、摄影(影视摄影、图片摄影)
新疆: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新闻编导、新媒体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文艺节目主持、新闻节目主持、口语传播)、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表演(影视表演)、表演(声乐表演)、表演(公演艺术管理)、表演(社会舞蹈与影视传播)、表演(歌舞剧表演)
海南:省统考不涉及的专业需参加专业校考
宁夏: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新闻编导、新媒体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文艺节目主持、新闻节目主持、口语传播)、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表演(影视表演)、表演(声乐表演)、表演(公演艺术管理)、表演(社会舞蹈与影视传播)、表演(歌舞剧表演)、录音艺术、艺术设计学(新媒体艺术、展示设计与策划、影视与舞台美术设计、建筑景观艺术设计).
(三)其它招生条件: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将适当增加计划录取。
2.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4.我校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5.学校设立奖学金。学生还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和北京市奖学金、助学金。
6.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江苏省有关政策执行。
7.考生体检标准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外,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我校另作要求如下: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摄影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
(2)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考生双目视力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5.0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面部、颈部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及皮癣。
8.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9.摄影(无人机航拍)专业学费每学年59800元,其余各专业学费每学年49800元。学费中包含一次免费出国实习实践,出国实习实践是必修环节,纳入学分,学生全部参加,学校承担全部费用;学生在校期间还需在国内多次参加实习实践,实践费用也包含在学费中。宿舍标准为四人间,住宿费每生每学年3500元。
10.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11.本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12.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招生咨询方式
学 校 网 址:http://www.kdcnu.com
咨 询 电 话:010-89229201
官 方 微 博:@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微信公众号:kedezhaoban
学 校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榆祥路10号
邮 编:102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