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信息公开
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务必警惕招生诈骗。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498055, 83498382
传 真:025-83498113
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ua.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