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为双师型。学生高级形象设计师(原化妆师)技能证书通过率平均 90%以上。
二、2016年在上海本科招生计划
视觉传达设计:文理兼招29名
环境设计:文理兼招18名
服装与服饰设计:文理兼招18名
三、2016年在外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预计在6月份公布,最终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16年招生目录为准)
四、录取规则
(一)艺术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规则:
1.上海市考生:
(1)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市教委划定的本科报考资格;
(2)高考外语成绩须达到50分(含50分,满分150分)以上(对专业成绩位居报考学生前10名或录取总分位居前5名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可降至45分);
(3)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一起排序;
(4)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折合分(专业成绩原始分×1.6)。
(5)按不超过上海艺术本科总计划的120%划定录取总分最低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择高分录取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前180名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市教委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外语单科不限且直接录取第一专业的资格。
2.外省市考生:
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最低资格要求,高考外语成绩≥50分(满分150分),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一起排序,录取总分(满分100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100;按不超过各省艺术本科总计划的120%划定录取总分最低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择高分录取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若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规定。
(二)艺术专科专业(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录取规则:
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专科最低报考资格,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一起排序,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按不超过各省艺术专科总计划的120%划定录取总分最低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择高分录取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若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规定。
五、学费标准
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六、上海商学院招办联系电话
021-54252879(直线+传真)64870020*1124(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