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播音学、主持艺术等多学科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与法规,素质高、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能在广播电视、网站、党政宣传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播音、主持、采编、制作和其它相关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拟在湖北、山西、河南、四川省招收60人。各招生省份的批次、计划数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招生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须符合2016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测试,成绩合格;男生身高1.70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及以上。
2.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我校2016年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专业统一测试成绩。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3.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
监督机制
湖北大学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27-88663907;邮箱jiwei@hubu.edu.cn
其他说明
1、录取时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大学外语课程教学。
2、学费标准:10350元/年(具体以当年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3、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湖北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执行。若教育部对有关工作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
湖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027-86727004、86727014
新闻与传播学院:027—8866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