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大学艺术类(非美术)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2016-01-25 14:02:18   来源: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评论: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

绩依据;校考省份的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和我校校考成绩折算加权后(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各占50%)形成的总成绩作为确定合格和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

  2.录取规则:

  (1)广播电视编导: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江苏省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须达到4C3D,投档后录取时A加3分,B加2分,C加1分。

  (2)表演、舞蹈表演:校考省份按折算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四川省按照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3)音乐学: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五、校考科目及要求

专业名称

考试内容、科目、分值及要求

广播电视编导

1.命题编写故事(笔试90分钟);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满分为300。

表演

1.朗诵(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2.声乐:自备歌曲一首(通俗、民歌、美声不限);3. 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4. 表演(命题小品)。单科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舞蹈表演

1.基本条件测试(自我介绍、外形条件、基本节奏)2.基本功测试(柔韧性、转翻能力、弹跳能力、特技展示);3.艺术素质( A、女生:模仿,男生:技术技巧组合(自带音乐2分钟);B、即兴表演);4 .艺术表现力(舞蹈组合片段、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单科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六、校考成绩查询

  我校将在网上公布校考成绩,并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七、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规范开展,监督邮箱:jiwei@scu.edu.cn,监督电话:028-85404020。

  2.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 传真:028-85408370

  招生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邮箱:nic8401@scu.edu.cn

  专业咨询:网址:http://www.scdxart.com/index.html

  电话028-85996687 邮箱:2998104502@qq.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行政楼227室,邮编:610065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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