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在艺术教学楼二层报告厅),签到后进入等候区等候考试,在等候区需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号牌顺序进入考场。考生进入等候区后,其他人员不得私自进入,不得干扰考场秩序。如考生有特殊情况,应与监考人员说明并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4. 考生进入考场前,应认真检查自己所带物品是否齐全。(1)初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泳装,女生均应携带高跟鞋(鞋跟不超过10cm);(2)复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泳装和用于模特技巧考试环节所需服装、才艺表演用伴奏音乐和服装道具。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严禁带入考场。
5. 初试、复试均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眼镜,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着泳装时须赤足且不得穿丝袜。
6. 初试、复试的形体观察测试中,考生将按照5人一组进入考场进行考试,入场时应保持安静和环境整洁,考生在进入更衣室后应及时更换考试要求的服装,将号牌佩带在上身正面右下方,并在后台指定位置等候考试。候场时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将头探出背景板,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有问题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7. 初试时,考生在进行形体观察测试后不需换装,直接着泳装进行模特技巧测试(女生须更换高跟鞋)。
8. 复试时,考生签到后应及时上交才艺表演用伴奏音乐CD光盘或U盘(不提供手机及磁带播放),所交伴奏音乐必须确保播放效果并清晰注明考生姓名、使用第几首曲子,完成所有测试离场时,及时取回自己的伴奏音乐。无音乐伴奏者应事先向工作人员声明。
9. 复试时,考生在进行形体观察测试后应迅速到后台更换规定服装进行模特技巧测试(女生须更换高跟鞋)。在此环节中,考生按号牌顺序逐个登台,针对考评组提供的音乐进行行走、转身、摆姿势等展示。模特技巧测试后则应及时更换服装进行才艺表演测试和口试。
10. 口试环节中,考生须按照随机抽取的题目回答问题,考生如有专业比赛获奖和演出、拍照实践经历,可在此环节向评委作简要介绍,但内容不得涉及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曾参加培训机构等)。
11. 考试期间,考生应妥善保管携带的物品;考试结束后,带好自己的所有物品迅速离开考场,离场前须在签到处交回考试所用号牌,不得将号牌带出考场。
12. 复试合格名单将于1月30日公示在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上。专业考试合格证可于2016年4月15日后登陆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自行打印。
13. 以上要求请考生认真遵照执行,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祝愿大家考试顺利!
(三)北京服装学院2016年表演(广告传播)专业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欢迎报考北京服装学院!
为使您顺利参加考试,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考试安排:
一、资格审核及测体
时间:2016年1月25日上午8:00—12:00(女生);下午13:00—16:00(男生)
地点:北京服装学院学生综合楼(食堂)三层体育馆
二、初试
初试具体时间安排于1月25日19:00在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考试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8:00开始(女生初试);下午13:00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