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为准。
5.注意事项:交通、食宿由考生自理。绘画颜料、画具、画板一律自备,试卷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
六、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要求
获得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并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报名和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得知高考成绩后,须登录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和志愿信息。
七、录取原则
1.基本要求: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
2.绘画专业:符合录取基本要求,优先录取校考成绩前5名考生。其余考生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课占60%,文化课占40%)由高至低录取。
3.设计学类专业: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课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
4.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课占20%,文化课占80%)由高至低录取。
八、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月15日
2.网上缴费截止:2月17日
3.网上选取考试日期:2月22日—2月29日
4.报到、电子照相:3月10日9:00—17:00
5.专业测试:绘画专业、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3月12日;设计学类专业:3月12日和13日
6.专业成绩公布:4月
7.网上反馈高考成绩及志愿信息:6月25日至30日
九、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规定,2016年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16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十、入学及复查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对艺术类专业本科生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十一、学生待遇
1.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专业学习期间的学习用具、材料、外出写生等费用一律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400-0123-517(阳光招生热线,负责报考及招生政策咨询);010—62515358、62515278(艺术学院,负责教学、学生管理及专业方面咨询)
学校监察处:010-82509918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
2016年艺术类(美术)专业本科招生答考生问
1.能否简单介绍一下你校艺术学院的相关情况?
艺术学院秉承我校“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勇于承担民族使命”的传统,吸收古今中外一切艺术之精华,培养德、智、体、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