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
(2)言语交流
考生与考官面对面对话。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人际沟通能力及综合素质。
三试二项共计150分(以三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记为专业考试成绩)。
说明:
1.初试、复试考生10人一组由专人带入考场,按要求应试。
2.三试
(1)进入三试的考生,在规定的考场和时间内完成作文考试。
(2)文字播报、述评、言语交流为单独面试,考生按顺序由专人带进考场,按要求应试。
3.第三试成绩为考生专业面试最终成绩,专业名次以分数由高到低排列。
4.语文单科成绩要求不得低于90分。(满分150分的前提下)
5.考生需准备一个自我介绍(1分钟内。不在考试范围,用于留档。)
二、录取原则
1.初试和复试每组考官应不少于教委规定人数,独立按细则要求打分,均分为该生该试成绩。
2.按照考生初试成绩高低序列,筛选进入复试名单。按照考生复试成绩高低序列,筛选进入三试名单。
3.进入三试后,以考生三试成绩作为最终录取的专业单考成绩。
4.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16年招生专业考试,并获得我校招办颁发的专业合格通知书。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要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线,并按照我校专业单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男、女分开排序)。
三、考题说明及注意事项
1.指定稿件(较规范的稿件,本专业题库提供)
2.朗诵作品(考生自备,限文学作品,并递交文字稿)
3.话题资料(本专业提供)
4.作文命题(本专业提供)
5.言语交流内容(针对考生具体情况,围绕本专业相关问题,由考官现场提问)
6. 主(监)考教师在考试前15分钟到位,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若无法按时参加考试,须提前与考务人员协商调整,并服从考务人员的安排,无故缺席按自动放弃处理。
摄影专业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要求
(一)初试(操作技能及面试,分值100分)
1、摄影操作技能(50分)
考试内容:室内室外自然光景色拍摄。
考试要求:使用考场提供的Canon 数码单反相机拍摄,在考务人员安排的区域内,考生利用自然光(不准使用闪光灯)自行选景拍摄,选取三张照片交到指定的计算机中。
考试时间:10分钟/人
2、面试(50分)
要求:调看实际拍摄的图片、考官与考生的对话、考生陈述对摄影的认知和个人的优势等。
考试时间:<15分钟/人
【共计100分,按人数比例及分数高低进入复试。】
【评分方式: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值。】
(二)复试(专业考试1、2合并试卷,分值100分)
考试时间:120分钟
1、基础知识(笔试,分值75分)
考试内容: 摄影基础知识、文化常识以及图片、影视作品分析。
2、美术基础(素描,分值25分)
考试内容:以提供的人物肖像图片进行单色素描(用铅笔)。着重考察考生对事物的观察能力,对形体的结构、明暗、层次的理解能力,以及对艺术感染的表现能力。
【初试复试合计总分200分,按照总成绩排序】
二、录取原则
以高考文化成绩的50%与专业校考成绩的50%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所在省市考试院对摄影专业有专项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