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
1-26 |
1-27 |
1-29 |
||
广西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4号 |
1-23 |
1-24 |
1-25 |
甘肃 |
兰州城市学院 |
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
1-29 |
1-30 |
2-1 |
注:黑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为网上报名,其余考点为现场报名。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以各省考试院(考点)公布为准。
3、考试科目
素描,4K画纸,满分150分;
色彩,4K画纸,满分150分。
我校将于4月中旬对考试合格考生寄发校考成绩合格证,所有考生成绩均可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查询。
4、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的学生需参加本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5、收费标准
校考报名考试收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苏价费[2007]423号)执行:156元/人。
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苏价费[2014]136号)执行:6800元/人/年。
六、录取原则
拟报考我校的学生须根据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分别参加该省美术专业统考和我校校考,双合格者且文化成绩达到本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文理考生统一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为:专业总分(校考)+文化总分+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福建、内蒙古地区按当地省级考试院(或招办)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综合分同分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总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联系办法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427320
通讯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邮政编码:210037
网址:http://www.njfu.edu.cn/
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