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本人承担。
9.港、澳、台地区考生的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方法与大陆考生相同。文化考试请咨询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10.考生报名后应关注我校招办网站上的公告(考生须知、一试合格名单等信息)及通过报名系统“应用版”推送的消息。
五、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
美术学类:
一试:素描(2.5小时,满分100分)
二试:色彩(2.5小时,满分100分)
设计学类:
一试:素描(2.5小时,满分100分)
二试:色彩(2.5小时,满分100分)
具体考试时间、考生须知见准考证。
2.我校美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加试成绩是一试(素描)、二试(色彩)两试总成绩。
3.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可用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代替,如使用户籍证明,要求证明上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4.一试(素描)必须合格方可参加二试,一试成绩仅在参加一试的考点当天有效,不得跨考点使用。
5.一试发榜时间:考试当日中午公布结果:合格与不合格。
6.一试发榜方式:北京考点通过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合格名单;京外考点现场张榜公布合格情况。请考生及时查看相关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7.二试交费:考生查看一试榜单确认一试合格后,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入“复试交费”模块进行二试网上交费(费用80元)。当天未交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8.如发现考生在多个考点参加考试的,以时间上最后一次考试的成绩和所填专业为准。
六、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统考并成绩合格,方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录取。
2.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学院校考,并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2016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分省计划。
4.我校美术学院的美术学类及设计学类专业在福建、陕西两省只招收文科生;在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同等对待。
5.我校美术学院继续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学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专业志愿一栏只填写美术学类或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只录取参加美术学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高考填报的志愿为美术学类的考生,设计学类专业只录取参加设计学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高考志愿为设计学类的考生。学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在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中选择其一,并填写大类下的专业志愿信息,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6.录取时,学校对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类或设计学类)的考生。报考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确定专业。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科目不符,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