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要求。
3.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合格。
(二)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我校在报名现场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2.除考试所需的乐器及相关物品外,考生在测试期间不得携带和使用无线通讯工具,否则按违规处理。
3.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出入、大声喧哗或与他人交谈。
4.报名全部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人数情况确定测试顺序安排。
五、成绩评定
(一)工作程序
1.考试采取单人测试方式,按专业主科、视唱练耳、才艺展示顺序逐一进行。
2.评委组根据考生专业主科(共分10个等级)、视唱练耳(共分6个等级)的综合表现分别确定等级,每位评委在等级范围内各自打分,加总平均后作为该考生相应科目的最终成绩。才艺展示按评分标准由评委直接打分,加总平均后作为考生该科目的最终成绩。
3.考生测试完毕后,现场公布其各科成绩和总分,考生签字后领取个人成绩单。
(二)评分细则
1.声乐
Aa(150-141分):音色甜美,音质纯净,有良好的科学发声方法(喉咙松弛,有呼吸支撑),演唱作品程度较难,吐字清楚,风格把握较为准确,音准节奏正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形象佳。
Ab(140-131分):音色甜美,音质纯净,接受过科学发声训练,发声无大问题(喉咙上提、下巴紧张等),演唱作品有难度,吐字清楚、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形象较佳。
Ba(130-121分):1.自然发声条件较好,无发声障碍问题。演唱作品较完整,音准节奏较准确,有良好的乐感和音乐气质,形象较佳。2.自然发声条件中等,受过科学方法训练,发声无障碍,演唱作品完整,音准节奏准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
Bb(120-111分):自然嗓音条件较好,没有接受过科学发声方法训练,发声无大问题,能演唱难度较小的作品,音准节奏准确,有良好的乐感。
Ca(110-101分):自然嗓音条件较好,但发声方法有一定问题,能演唱难度较小的作品,音准较好,节奏准确。
Cb(100-91分):自然嗓音条件较好,但发声方法有一定问题,能演唱难度较小的作品,音准较好,节奏不够准确。
Da(90-81分):自然嗓音条件一般,发声方法无大问题,演唱作品难度较小,演唱作品不完整,音准较准。
Db(80-71分):自然嗓音条件一般,发声方法有问题,演唱作品难度较小,演唱作品不完整,音准节奏尚可。
Ea(70-61分):自然嗓音条件一般,发声方法有较大问题,演唱作品不完整,音准节奏不准或出现跑调现象。
Eb(60-0分):自然嗓音条件较差,发声方法有较大问题,演唱作品不完整,音准节奏不准或出现跑调现象。
2.器乐
Aa(150-141分):音准、节奏均好,受过科学严谨的训练(演奏方法正确,基本功扎实),演奏作品程度较难,演奏技巧高,表现力很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演奏气质良好,形象佳。
Ab(140-131分):音准、节奏均好,演奏方法正确,并掌握了较高的演奏技巧,演奏作品有难度,表现力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演奏气质良好,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