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1日-23日 |
2015年12月26日-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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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2015年12月21日-23日 |
2015年12月26日 |
为民航业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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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潍坊市 |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16年1月18日-29日(网报) |
2016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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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2016年1月18日-29日(网报) |
2016年2月16日 |
为民航业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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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音乐学、音乐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16年2月17日-18日 |
2016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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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2016年2月18日-19日 |
2016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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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
2016年2月18日-19日 |
2016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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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湖南师范大学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16年1月23日-24日 |
2016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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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
西安美术学院 |
音乐表演 |
2016年1月23日-24日 |
2016年1月25日 |
为民航业培养 |
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均须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均须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0.7+文化课成绩×0.3)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青海省考生按青海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将在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38号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邮 编:810008
3、联系电话:0971-6318787 6307627 传真:0971-6307627
4、查询网址:Http://www.qhnu.edu.cn
5、E_Mail: zsb@q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