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合格成绩,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录取规则: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高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不含附加分)50%与南京大学专业校考成绩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高考成绩(语数外)/高考满分(语数外)*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50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近三年文理一本线平均值(取整数)计算。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招办) 025-89683393(文学院)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E-mail:aonju@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23)
八、纪检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5-89682586。
九、其他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艺术类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南京大学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十、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